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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海軍僱用引水人員犯罪審判機關疑義

國防部電轉海軍總司令部請解釋海軍僱用引水人員犯罪審判機關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引水人以技術受僱非在編制內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一條規定視同軍用僱員有犯罪應歸司法機關訊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3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審判與管轄權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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