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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為煙毒案件審判機關疑義

甘肅高院電轉請釋示煙毒案件審判機關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煙毒案件應依特種刑案之審判程序辦理禁烟禁毒治罪條例明定惟陝甘豫等省暫歸軍法機關辦理其期限以一年為限甘肅省對於煙毒案件普通法院無審判權不發生來文所稱之牴觸問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24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審判與管轄權
  • 相關人員
    居正;葉在疇;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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