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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請解釋軍人犯應歸何機關審判疑義

安徽高院電轉霍山縣兼理司法縣長請解釋軍人犯應歸何機關審判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軍人在寄押監所或保外服役中犯脫逃罪如在免官免役前應依陸海空軍審判法第十六條由軍法會審審判併由執行該軍法裁判機關執行暨刑訴法第四八一條規定等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0/28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審判與管轄權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5/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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