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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請解釋關於有關番民案件管轄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請解釋有關番民案件管轄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當事人兩造或一造為番民或其訟爭事項在番區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決之被告或其他據以定管轄法院之地在番區內者理番委員有管轄權在法院管轄區內者法院有管轄權暨刑事案件等之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1/19
  • 相關地點
    甘肅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審判與管轄權
  • 相關人員
    居正;謝冠生;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2/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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