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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請解釋人民與軍人或公務員共犯懲治貪污暫行條例適用法律疑義

國民政府軍委會函轉請解釋人民與軍人或公務員共犯懲治貪污暫行條例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依前揭條例所定各罪名並非均係因身分成立之罪該無身分之人可成立刑法或特別刑法相當罪名等情至該條例第八條規定係以犯本條例之罪者為限由軍法機關審判其無身分之人應科以通常之刑時除依特別刑法應受軍事裁判者外軍法機關即應送交該管法院檢察官或其他有檢察權之官署依法辦理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1/1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審判與管轄權
  • 相關人員
    葉在均;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3/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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