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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執監部請解釋縣政府軍法承審員因辦理軍法案件觸犯刑法管轄疑義

軍委會軍法執行總監部函請解釋縣政府軍法承審員因辦理軍法案件觸犯刑法管轄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前揭依縣長暨地方行政長官兼理軍法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應由法院審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9/0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審判與管轄權
  • 相關人員
    何成濬;居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11/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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