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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為院解字第三三一五號及第三八三九號解釋適用疑義

江西高院呈轉請核示關於特種刑事案件之被告於初審判決後覆判進行中因病聲請停止覊押者應由何法院裁定有前後兩種不同解釋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院解字第三八三九號解釋係就院解字第三三一五號解釋予以補充應以後解釋為適用標準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3/2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特種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吳昆吾;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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