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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為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第十條疑義

湖南高院電請解釋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第十條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被害人對於盜匪案件報請鄉公所究辦後經移送縣司法處辦理即應認為向司法機關告訴依縣司法處辦理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自應將該案判決書送達於告訴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25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特種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余覺;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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