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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請示院解字第二九二二號解釋疑義

安徽高院呈轉蕪湖地院請釋示院解字第二九二二號解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鄉鎮長依法就特定事項得執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職務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有明定與刑訴法規定相當等情又鄉鎮保甲人員並非司法警察官亦非司法警察業經院解字第二九二二號解釋有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1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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