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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請解釋審判與訊問筆錄受訊人簽名畫押蓋章或捺指印適用法律疑義

浙江高院呈轉請解釋審判與訊問筆錄受訊人簽名畫押蓋章或捺指印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刑事案件書記官作成審判筆錄毋庸命受訊問人簽名畫押蓋章或捺指印與刑訊法第四十一條訊問筆錄不同等情【內含個人隱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9/2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鄭文禮;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4/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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