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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檢處請解釋初審因被告死亡所為不受理之判決應否送請覆判

湖南高院檢察處呈轉請解釋初審因被告死亡所為不受理之判決應否送請覆判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縣司法處就刑法第六十一條所列以外之刑事案件以被告死亡之理由為不受理之判決者仍應由該管高等法院或分院覆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鄧靜安;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1/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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