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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請解釋追訴權時效疑義

浙江高院呈轉請解釋追訴權時效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甲民國九年七月犯殺人罪經第一審迭拘未獲並呈請通緝等情依當時適用暫行新刑律第七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所載偵查上強制處分或公判上訴訟行為之停止情形其時效計算與消滅之適用範圍則甲於民國三十一年始被拘提到案即難再予追訴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0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鄭文禮;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6/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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