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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請解釋上訴疑義

河南高院電轉請解釋上訴期限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檢察官對於呈送覆判之再審案件未於接受判卷後十日內提起上訴縱後查明該再審判決為違法亦不得復行上訴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6/27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徐聲金;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9/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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