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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請解釋縣司法處辦理訴訟程序疑義

湖南高院呈轉請解釋縣司法處公訴案件應否具備移送片與第二審判決不涉及實體案件可否不經過言詞辯論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縣長於偵查後認應起訴案件未經填明移送片亦無足認為業已起訴之記載自不合程序第二審得依刑訴法第三五六條準用第二九九條第二九五條規定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3/0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長簇;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2/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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