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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院請解釋第二審發見冒名頂替應如何辦理疑義

山東高院呈轉請解釋甲乙二人共同犯罪乙冒甲名頂替到案判罪應如何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案經上訴第二審發覺乙冒甲名到案並將甲逮捕對此訴訟主體錯誤之判決將原第一審判決撤銷對真甲另為判決至乙犯罪部分自應逕送該檢官另行偵查起訴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6/0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焦易堂;胡績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5/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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