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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為供買賣標的之銀幣扣押後經法院諭知無罪是否將原物發還疑義

上海高院檢察處電轉請解釋供買賣標的之銀幣扣押後經法院諭知無罪是否將原物發還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自應將原物發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1/26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黃亮;杜保祺;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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