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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高院為縣司法處刑事案件覆判暫行條例適用疑義

陝西高四分院電請解釋縣司法處刑事案件覆判暫行條例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示陝西高院為縣司法處更審判決案件不得依縣司法處刑事案件覆判暫行條例第一條再予覆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8/25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金錫霖;郗朝俊;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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