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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為刑事訴訟程序疑義

廣西高院電轉請解釋刑事訴訟程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縣司法處對於公訴案件未經兼檢察職務之縣長起訴遽為科刑之判決第二審祗須依刑訴法第三六一條第一項規定將原判決撤銷毋庸另為裁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08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申守真;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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