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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為刑事訴訟程序疑義

湖北高院檢察處呈轉請解釋刑事訴訟程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甲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碾磧軍米以不法所有意思盜賣其一部致不能履約交米案件其行為應觸犯懲治貪汚條例第三條與刑法第一○八條之牽連罪應由高院依特種刑事案件訴訟程序審理如其為諭知不受理違法判決確定自可依非常上訴救濟程序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1/1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毛家騏;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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