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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為解釋司法警察官署對竊盜案件認為盜匪用移送書移送審判究應如何辦理疑義

廣西高院電轉請解釋司法警察官署以竊盜案件誤為盜匪移送審判應如何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前揭仍以提起公訴論但其起訴違背規定應於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後送付檢察官偵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09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申守真;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1/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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