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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高院為解釋公設辯護人為被告人之利益可否獨立上訴抑能代撰理由以被告名義行之疑義

陝西高院呈請解釋公設辯護人為被告人之利益可否獨立上訴抑能代撰理由以被告名義行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刑事被告原審辯護人雖得依刑訴法第三三八條為被告利益提起上訴但既非獨立上訴無論是否為公設辯護人其上訴均應以被告名義行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魏大同;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1/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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