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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請解釋四川開縣司法處主任審判官{#蕭孝元#}關於律師出庭疑義

四川高等法院呈轉請解釋自訴案件律師出庭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修正縣司法處律師執行職務辦法第五條所定縣長得不出庭時律師亦無庸出庭之刑事案件係指公訴案件而言另自訴案件經自訴人委為代理人之律師不因縣長不出庭受限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3/2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蘇兆祥;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5/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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