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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檢處請解釋刑訴法適用疑義

山東高檢處電請解釋刑訴法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有關檢察官偵查刑訴法第二四○條刑事案件其牽涉之民事法律關係、檢察官對於普通法院無審判權之特種刑事犯罪嫌疑自得以代表國家予以檢舉等適用情範圍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3/08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劉世卿;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0/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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