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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請解釋刑事訴訟案件發生法律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請解釋刑事訴訟案件發生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有關覆判審判決後經上訴第三審撤銷發回更審者更審法院應依第二審通常訴訟程序辦理如誤依覆判程序以裁定發回原縣司法處更審此裁定為無效無庸抗告等訴訟救濟程序之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0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謝冠生;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1/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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