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湖南高檢處請解釋刑訴程序疑義

湖南高院檢察處電請解釋刑訴程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殺人犯遠颺既屬無法訊結依刑訴法第五○○條等規定被害人所提附帶民事訴訟即難予以進行或為移送民事庭之裁定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06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鄧靜安;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4/0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