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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請解釋縣司法處為刑事自訴案件以裁定終結者應否呈送覆判疑義

浙江高院呈轉請解釋縣司法處為刑事自訴案件以裁定終結者應否呈送覆判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縣司法處刑事案件覆判暫行條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暨縣司法處受理自訴案件依非常時期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三規第一項各款與前開法條所定不合該案不在應行覆判之列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1/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訴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鄭文禮;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1/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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