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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請解釋預替兵役適用法律疑義

安徽高院電轉請解釋預替兵役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應服兵役之甲不願應徵託乙用洋元雇丙頂替服兵役等情甲之使人頂替兵役即已達於既遂時期該雇用款自得以没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16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兵役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2/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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