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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請解釋妨害兵役適用法律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請解釋妨害兵役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甲乙於調查戶口時浮報年齡如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時應成立刑法第二一四條罪否則祗違反戶籍法規受行政處分至丙於戶口冊內改變年齡應依刑法第二一一條變造文書罪處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1/2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兵役
  • 相關人員
    居正;謝冠生;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1/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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