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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兵役法第五條適用疑義

國防部電轉請解釋兵役法第五條禁服兵役人員如刑期屆滿或經特赦大赦而其年齡仍在役齡可否征召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曾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者如執行期滿或經特赦而尚在役齡依前揭條文仍應禁役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8/3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兵役
  • 相關人員
    居正;白崇禧;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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