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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為強迫未及規定年齡之男子應徵是否應負妨害兵役罪責疑義

甘肅高院檢察處電轉請解釋強迫未及規定年齡之男子應徵是否應負妨害兵役罪責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鄉長明知非應征召男子強令應征尚未入營服役者應分別情形依刑法第三○二條或第三○四條處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0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兵役
  • 相關人員
    居正;彭焌志;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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