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咨轉請解釋適用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五條、第六條第一項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有關頂替兵役罪間接正犯、犯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五條頂替兵役罪之教唆犯或從犯者、同條例第六條第一項所載強迫不應徵集之「壯丁」等法律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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