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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委員會為函請解釋領照煙民購吸私膏是否犯罪疑義

國民政府軍委會函轉請解釋領照煙民購吸私膏是否犯罪疑義案及司法院函復前揭情形係不依規定購吸查禁烟治罪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暨禁烟禁毒實施規程第三十九條規定僅應撤銷執照勒令戒絕不成立犯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12/06
  • 相關地點
    甘肅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潘恩培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12/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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