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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安司令{#黃紹竑#}請解釋懲治貪污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等疑義

浙江省保安司令部電請解釋懲治貪污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等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前揭條款抑留財物不發罪與刑法第一二九條第二項罪不盡相同應以圖利自己或第三人為要件如目的在圖利公庫即不成立該條款罪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3/16
  • 相關地點
    重慶;浙江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黃紹竑;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4/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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