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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為犯吸用毒品罪經判決確定交醫勒戒斷癮後復吸應否以戒後復吸論疑義

四川高院電請解釋犯吸用毒品罪經判決確定交醫勒戒斷癮後復吸應否以戒後復吸論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前揭應依禁煙禁毒治罪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處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15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居正;蘇兆祥;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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