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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院請解釋禁煙禁毒治罪暫行條例適用疑義

山西高院呈轉請解釋禁煙禁毒治罪暫行條例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前揭條例第一條既明定稱烟者為鴉片罌粟與其種子三種等情故為持賣自應依該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處斷暨同條例第二條製造鴉片罪之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5/0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居正;余俊;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9/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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