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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紹竑#}請解釋每日吸食鴉片賡續不斷應否認為習慣犯抑為連續犯得加重其刑等疑義

浙江省保安司令部電請解釋吸食鴉片施打嗎啡賡續不斷應否認為習慣犯抑為連續犯得加重其刑等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依刑法第五十六條但書得加重其刑至施打嗎啡同時吸食鴉片施打嗎啡數年改吸鴉片者依同法第五十併合處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10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居正;黃紹竑;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2/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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