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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委員會請解釋病人打針後劇痛時看護囑令吸食鴉片一次是否犯罪疑義

航空委員會電請解釋病人打針後劇痛時看護囑令吸食鴉片一次是否犯罪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前揭以治療為目的其行為並無違法性不構成犯罪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6/0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7/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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