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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函請解釋以鴉片轉託抵押款項適用法律疑義

國民政府軍委會函轉請解釋以鴉片轉託抵押款項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甲以自吸鴉片託乙向丙抵押款項越日取贖甲丙各應成立禁烟禁毒治罪暫行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持有烟罪、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没收等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8/3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黃紹竑;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11/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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