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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請解釋販賣紅丸等者對於已被水濕之紅丸借機改造以便出售應如何辦理疑義

國民政府軍委會函轉請解釋販賣紅丸等者對於已被水濕之紅丸借機改造以便出售應如何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案甲對毒品為出售再製造行為顯意圖售賣之方法係牽連罪應從一重製造毒品罪處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6/0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黃紹竑;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7/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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