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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函請解釋以毒具代吸鴉片論罪疑義

國民政府軍委會函轉請解釋以毒具代吸鴉片論罪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案甲以紅丸筒代替煙槍吸食鴉片係犯禁毒治罪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持有專供吸用毒品器具與禁煙治罪暫行條例第八條吸食鴉片罪依刑法第十一條、第五十條規定應予併合處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2/1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煙毒及貪污
  • 相關人員
    黃紹竑;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4/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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