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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處奉交核議關於依據非常時期監犯調服軍役條例呈請赦免罪刑案件程序上疑義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請核示關於非常時期監犯調服軍役條例呈請赦免罪刑案件程序上疑義案及司法院函復查該條例第七條所稱「赦免罪刑」即指訓政時期約法第六十八條與國民政府組織法第六條特赦仍應適用通常特赦之程序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9/2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特別法
  • 相關人員
    魏懷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9/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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