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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高院為請解釋可否變更院字第二七六一號解釋俾無期徒刑人犯仍依非常時期監犯調服軍役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辦理疑義

陝西高院電轉請解釋可否變更院字第二七六一號解釋俾無期徒刑人犯得以仍依非常時期監犯調服軍役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無期徒刑人犯之減刑與調服軍役係屬兩事其減刑前已執行之日數自應算入前揭條例第三條第四款所定已執行之刑期不受減刑辦法第二條第二項之限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1/20
  • 相關地點
    重慶;陝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特別法
  • 相關人員
    居正;魏大同;李茇;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3/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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