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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請解釋軍事犯調服勞役暫行辦法疑義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函轉請解釋軍事犯調服勞役暫行辦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甲吸食鴉片又因誣告分別由軍法、司法機關判刑並由最後審判之司法機關定其執行刑其如無軍人身分不得依軍事犯調服勞役暫行辦法調服勞役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8/0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事特別法
  • 相關人員
    李品仙;居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1/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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