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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高院請解釋刑法第三二一條第五款災害疑義

貴州高等法院電轉請解釋刑法第三二一條第五款災害適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竊犯乙乘甲因空襲警報避效外竊取其住宅財物應成立刑法第三二一條第一項第五款罪又刑法第一三一條第一項之圖利行為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1/0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劉含章;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1/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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