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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為刑法第三二五條之搶奪罪疑義

廣西高院電轉請解釋搶奪罪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案以丑說為當即甲搶奪不動產未分離之定著物而使該物分離即為動產因而毀壞他人之物致不堪使用足生損害他人時應依法從一重處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27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申守真;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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