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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為販運由槍枝拆出之各種零件是否屬於違禁物品疑義

廣西高院電請解釋販運由槍枝拆出之各種零件是否屬於違禁物品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示廣西高院前揭單純販運零件不成立犯罪自不得以違禁物論暨刑法第一八六條第一八七條之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9/19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申守真;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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