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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臺灣人民前有陰謀獨立行為是否構成內亂罪或應否列為戰犯及其審判管轄疑義

國防部電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請解釋臺灣人民前有陰謀獨立行為是否構成內亂罪或應否列為戰犯與其審判管轄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臺灣人民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以後同年九月二日以前有陰謀臺灣獨立行為依戰爭罪犯審判條例規定應成立刑法第一○○條第二項罪並應認為戰爭罪犯由國防部所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管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1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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