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據財政部請示偽造菸類專賣憑證可否按照有價證券科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偽造菸類專賣憑證應依刑法第二一二條論處經該院院字第二七一六號令釋案、圖得不法利益者成立刑法第三三九條罪並依第五五條從一重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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