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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請解釋竊盜因脫免逮捕或防護贓物而當場殺人適用何法處斷疑義

國民政府軍委會函轉請解釋竊盜因脫免逮捕或防護贓物而當場殺人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該案應依刑法第三三二條第四款處斷業經該院院字第二四五五號等解釋案均應由普通司法機關審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5/0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劉建緒;李茇;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8/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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