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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請解釋公務員於戰時犯搶劫而故意殺人罪適用法律疑義

國民政府軍委會函轉請解釋公務員於戰時犯搶劫而故意殺人罪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文職公務員在戰時搶刼故意殺人視應視其有無牽連關係依戰時軍律第十一條刑法第二七一條或從一重論處其殺人既遂搶刼未遂者應成立懲治盜匪暫行辦法第三條第六款既遂犯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8/3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劉建緒;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0/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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